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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5-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6/10/04
- 違規日期
- 2016/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貴公司台中廠業以105年10月13日105廣中字第101301號函所檢附改善資料及檢測報告送至本局。案經審查後,擬予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貴公司台中廠下風處周界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5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里照南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1、2號、工三路15號及工五路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