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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1/15
- 違規日期
- 2022/08/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現場稽查,製程產出污泥及集塵灰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露天貯存廠內,且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及措施,未依規定分類編號、標示廢棄物之機構名稱、貯存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等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項及第11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2月16日(星期四)前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朝興村山腳路二段七二六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朝興村山腳路二段七二六巷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