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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發紙器工廠

文號
30-108-06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6/19
違規日期
2019/05/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108年5月1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清洗印刷機台油墨桶槽後之廢(污)水(紫色油墨),排放至周界水溝,致周界水溝漂浮紫色油墨,明顯污染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福田里一七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福田里一七九之一號
統一編號
4909212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