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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44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違規日期
- 2020/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6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C-0301及D-0299(108/12-109/8)、D-0406及D-0499(109/2-109/8)、D-2399及E-0218(108/8-109/8)、R-0701(108/10-109/8)有漏報或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0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豐華里堤塘港五號B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豐華里堤塘港五號B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