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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4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違規日期
- 2017/10/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31號)所核准之晶圓製造程序(編號: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因製程新增矽甲烷、笑氣、八氟丙烷、氨氣、氯化金、六甲基二矽、氮烷、硼片、另現場操作日報表原物料為領用量,非使用量等情形,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