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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19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違規日期
- 2019/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8年4月11日至湖口鄉光華段701-1、701-2及701-3地號稽查時發現有下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現場放置廢水管、廢木材、水塔鐵筒等物,據貴公司人員表示,被放置廢水管、廢木材、水塔鐵筒等物是建設公司暫時放在那,之後會使用,查貴建設公司之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信勢村明德街一六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信勢村20鄰明德街17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