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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肉品有限公司附設屠宰場

文號
30-110-05003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6/08
違規日期
2021/04/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型式與許可登載不符。瓦斯桶外層凍結持續澆灑之防凍保溫水流至廠區地表,與廠區內禽毛間脫毛屠宰血水混和後流至廠內逕流廢水收集溝排出,顯未妥善收集禽毛間事業製程廢棄物所產生之血水至疏漏由逕流雨水口排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5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6月30日前),針對登載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型式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申請相關佐證資料,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另疏漏一節已於110年5月14日函送改善文件在案,不另命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五俊村民權路六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五俊村民權路62號
統一編號
2500841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