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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9/04
- 違規日期
- 2017/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並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5桃處廢字第0047-3號),經查貴公司106年7月13日來函所提環境檢測報告書,玻璃纖維樹脂粉銅含量檢測值0.78%,已不符合貴公司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附錄三資源化產品規格、標準(玻璃纖維樹脂粉料使用綠建材時銅含量低於0.2%,一般塗布料及工程用料(如混凝土、CLSM等)時,銅含量低於0.5%)。因此,貴公司未依原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五二○號、五二○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