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3/07
- 違規日期
- 2021/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載運廢棄物(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NO0****),以供檢查,惟該證明文件所載內容(3.再利用或處理機構地點:)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祥瑞段二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荖阡坑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