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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10015
- 處分日期
- 2017/01/19
- 違規日期
- 2017/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市大寮區鳳林路四段400號(昭明加油站對面)遭掩埋廢棄物,本局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經查該地為貴公司所有,經貴公司楊○○自承106年1月17日前掩埋營建混合物於該地,現場請怪手開挖,並發現磚、瓦、廢塑膠、廢樹枝等營建混合物,惟營建混合物應委託合法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掩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三九四號十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路四段400號(昭明加油站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