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和環保工程行
- 文號
- 41-105-100731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09
- 違規日期
- 2016/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臺端所經營之冠和環保工程行(以下簡稱:貴商號)所屬員工駕駛車輛093-TE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市烏日區信義段788地號附近且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嗣經本局於105年9月6日15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查獲上開違規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九德里中山路一段六四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信義段788地號土地附近
- 統一編號
- 0919663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