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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3/20
- 違規日期
- 2024/0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水汴頭段32地號等1筆鴻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9日派員至陳情地點稽查,於桃園區水岸街底南崁溪見有黃泥水情形。經巡視至經國一路旁見有PVC管排放黃泥水,經查係由貴工程場區內延伸出,查貴工程正從事結構階段,現場以地下閥機沉澱,再以沉水馬達抽至地面PVC管線至道路側溝,再由區域排水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一路與文學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