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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1/30
- 違規日期
- 2023/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2月13日至貴公司進行督察,發現貴公司非鐵金屬(鋁)二級冶煉程序(M03)所設置之4座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編號A005、A007、A008、A009),於112年11月及12月操作紀錄中,僅記錄廢氣入口溫度及集塵器壓降,並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每日記錄廢氣處理量,顯未依本府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北六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北六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