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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畜牧場

文號
41-108-01006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違規日期
2018/11/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11日派員前往貴畜牧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場內、外有雞隻羽毛未妥善清理污染地面,致影響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漚汪段東甲三○四、三○五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長榮段213、21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