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明江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江牧場

文號
30-108-04002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17
違規日期
2019/02/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6,1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6100元整,本局限期臺端於108年5月17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六甲巷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六甲巷二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