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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文號
20-101-10001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11/05
違規日期
2012/08/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山犁里鹿和路六段三三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三段636巷661號
統一編號
588028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