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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00036
- 處分日期
- 2017/10/27
- 違規日期
- 2017/09/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校正;另查回收水表2每日紀錄,未依規定確實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命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1月15日前),檢具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文件;另檢具自違反之日(106年9月7日)起至提送改善文件日止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水量每日紀錄表,記錄項目須包含回收水表2讀值,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6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和豊村埔尾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和豐村埔尾路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