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1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違規日期
- 2024/10/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在案,限期於113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13年10月07日晟鎧(水)字第1130070001號函報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派員複查,於貴公司(T01-01)原水池經採樣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濃度107 mg/L,惟許可登載原廢水硝酸鹽氮濃度49.891mg/L,上述均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2月10日以環水字第1130163222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2月24日,期限內完成許可變更,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三四四巷一一弄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三四四巷一一弄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