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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銘華畜牧場
- 文號
- 30-110-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違規日期
- 2021/07/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7月9日前往貴事業稽查,經查有管線自廢水處理設施連接至灌溉溝渠,惟許可內未予以登載,與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福興段後湖子小段一一八二、一一八三、一一八四、一一八五、一一八五之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福興段後湖子小段1182、1183、1184、1185、1185-1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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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