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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違規日期
- 2023/0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 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830-01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43-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5-16日派員稽查,執行M04製程排放管道(P401)排放戴奧辛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0.701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檢具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及M04製程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