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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和醫院

文號
40-107-10004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17
違規日期
2018/04/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4月17日派員至杏和醫院稽查,發現該院醫療用廢玻璃(R-0401)及生活垃圾(D-1801)貯存於大型塑膠垃圾子車中,惟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三八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
統一編號
1048386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