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5-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6/12/06
- 違規日期
- 2015/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4年9月17日派員至貴院稽查,發現貴院廢棄物申報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酸性蝕刻液(廢棄物代碼:R-2501)於104年6月產出量(4.54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生量(4公噸/月)之10%(4.4公噸/月)上限;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於104年5月產出量(11.98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生量(10公噸/月)之10%(11公噸/月)上限;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於104年3月產出量(8.46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生量(4.5公噸/月)之10%(4.95公噸/月)上限;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399) 於104年3月、4月及7月等月份產出量(分別為1.13、1.31及1.49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生量(1公噸/月)之10%(1.1公噸/月)上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一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一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