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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69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違規日期
- 2019/1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副知本局表示,透過GPS軌跡勾稽,經查南亞塑膠工業股份公司新港廠(以下簡稱南亞新港廠)於108年9月16日申報產出廢棄物(廢木材R-0701,聯單號碼:Q710027210800732),自產源位址清運廢棄物後,原應依簽訂之合約載至貴事業進行再利用,卻因貴事業再利用不符成本,而將該合約轉予亦有與南亞新港廠訂約之再利用機構(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惟貴事業未收受該筆聯單之廢棄物,卻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點選該筆聯單完成再利用,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