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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鴻盛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10-01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1/06
違規日期
2020/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5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至該公司督察,經貴公司人員蘇森鴻表示,營運紀錄未存放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地址(臺南市南區新孝路148巷95弄14號1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經本局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09年11月1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按次處罰。  本局人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貴公司(臺南市南區新孝路148巷95弄14號1樓)稽查,惟該址無人、大門深鎖、信箱貼有招領通知,水表貼有水費通知,經探訪附近鄰居表示已很久沒有見到有人進出,門口也被附近鄰居暫停車輛。並於14:41、14:49分別撥打其登記之電話(0913-771713),亦無人接聽。另於隔日(109年11月13日)10:14再次撥打電話亦無人接聽,本案認定未完成改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金華里新孝路一四八巷九五弄一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金華里新孝路一四八巷九五弄一四號一樓
統一編號
4589824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