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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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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6/08
- 違規日期
- 2021/0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2月5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稽查,查貴公司新竹工廠廢棄物貯存區貯存使用過後之廢空桶(原盛裝硫酸50%,查其安全資料表之pH值為0.3,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現場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誌,且未有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區別有害事業 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五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五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