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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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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違規日期
- 2019/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8年7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63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PLASTIC WASTE」一批(報單號碼:BD//08/198/G1297),經查驗結果以太空包盛裝含金屬光澤之廢塑膠碎片(廢塑膠碎片黏著有上下各1層金屬光澤片),為複合性材質,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公告之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忠孝路一八八號七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忠孝路一八八號七樓之五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