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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廠內作業廢水(RO逆滲透所產清洗水)管線破裂,致作業廢水經廠內雨水道疏漏至周界外公共雨水道,案經服務中心巡查人員於106年9月19日查證屬實,未依規定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進行緊急應變處理廠區增設3套回收設施,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並未登載;廠內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及廠內地下水,惟許可登記用水來源為自來水未能提供106年11月至稽查日(即106年12月12日)之每日水電表紀錄供查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7年10月2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340664號函核發變更後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故本府不另訂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及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水反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伸港溪底村工西二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