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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違規日期
- 2019/0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1日使用無人飛行載具(UAV)執行空品不良稽查,於空中發現營建工程裸露地,至新化區文衡路和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交界處,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關廟區「瓜瓜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U2007-1)缺失如下:1.工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扣10點;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3.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扣10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出入口髒汙,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正路一二七巷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192地號等一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