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順發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2-12001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12/25
- 違規日期
- 2023/1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進行鳳山溪巡查,經本局於112年11年20日15時30分發現貴公司(址設:鳥松區松埔路1-65號A6棟,松埔段367地號)廠後排放管正排放混濁含肉沫(渣)廢(污)水排出廠外,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豬肉解凍分切作業,廠區未設有廢(污)水處理設備,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600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445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639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名山六街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松埔路1-65號A6棟
- 統一編號
- 5910250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