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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1/12
- 違規日期
- 2018/09/1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1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INK,MKX-606BCO HUD BLACK GLOSSLESS IMPROVED 3RD 16.00KGM(進口報單項次15)及THINNER,MKX-606ECO NO.200 13.60KGM(進口報單項次16)2項貨物均含有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序號:117-01)分別為1~13%w/w及5~10%w/w,遭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查扣。 經本局於107年10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查核,確認貴公司未申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報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輸入核可文件而擅自輸入,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福聯里東海街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