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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20/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加工處理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109年1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並未提報送審,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限改日期:109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9003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