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民抬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民抬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2-01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1/03
違規日期
2012/10/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七七之八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七七之八號
統一編號
2895368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