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商永德福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0-100005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1/10/20
- 違規日期
- 2011/09/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於本〈100〉年9月14日棄置污染物(修理汽車之油污)於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中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7萬元整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七七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66號
- 統一編號
- 2792210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