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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違規日期
- 2022/08/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3),證號:H5674-04號」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該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謝○○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堀里新華路二段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堀里新華路二段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