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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違規日期
- 2019/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13)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61-02號),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M13製程稽查檢測600個設備元件,經查結果設備元件(編號I11-F01)淨檢測值為12,367ppm,已超過設備元件管制標準1萬ppm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