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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雅芳歌唱協會

文號
22-109-02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2/04
違規日期
2019/12/14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經登記許可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卡拉OK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德興街一三六巷一六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德興街136巷166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