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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4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40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積土厚,且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設置高壓沖洗機,惟無法使用視同無設備,且未沖洗出入口致髒污積水,記缺失10點。4.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麗興里蓬萊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區內南碼頭區「臺北港南碼頭S07、S08護岸暨後線圍堤造地工程(管制編號:F109FNZ048-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