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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21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5/02/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4年2月26日查核時現場污染源攪拌作業區(E001)、上糊機(E003、E007)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廢氣處理量數值跳動落差大(個位數至萬位數)無法確認數值,以及113年3月至114年1月換水量或換水頻率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期限屆滿前提報近3個月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