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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違規日期
- 2023/12/1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系統勾稽功能比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及「運送表單填報系統」資料,並由本局於112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確認,貴公司確實於112年11月14日委託某物流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1,3-丁二烯,95~100w/w%)之跨區運送行為(運送表單編號:64S2304098062011120548;起迄運地:本市至臺南市),且貴公司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1,3-丁二烯之全國性聯防組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