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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進畜牧場

文號
30-106-06002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6/22
違規日期
2017/03/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日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水電表紀錄表發現106年1月及3月每日水電表紀錄未落實每日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於106年7月10日前檢具自106年3月3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累計型水表讀數、用電度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裕路五六巷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興寧段99-1地號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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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