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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0/25
- 違規日期
- 2022/09/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6日至貴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32、36號)稽查,查該公司110年與111年度鍋爐用水使用量登記表及欣雲天然氣用量記錄表,發現未有燃氣鍋爐之操作時數紀錄,另查該公司未針對P001、P002之採樣設施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紀錄,並保存6年備查。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六路三一、三三號、斗工十二路三二、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三二、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