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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41
- 處分日期
- 2022/08/28
- 違規日期
- 2021/11/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11月10日執行臺南市佳里區六安段913地號非法處理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前峰路29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現場貯存之爐渣及經篩選後產出之廢塑膠及廢鐵混合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篩選後產出之廢塑膠及廢鐵混合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壽峰里前峰路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