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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違規日期
- 2025/03/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及再次複查限期改善後之現況,本局000年00月00日派員至貴公司路竹廠進行查核,現場仍堆置廢鋁,並有分類不同種類廢鋁,再將其打包販賣,經查貴公司有向本局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批發零售業),惟查申請資料所載並非於上址且亦無貯存行為,惟其卻有於上址進行貯存行為,與所申請資料不符,且亦未有相關貯存許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保靖街五九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363巷2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