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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豐畜牧場

文號
30-106-04001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4/28
違規日期
2016/08/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45,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200元整,請於106年5月30日前檢具105年8月16日至裁處日止之水電紀錄、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及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5條第1項、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林段九○三地號,芳林段九○四地號,芳林段九○五地號,芳林段九○六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路平村7鄰上林路路上段148巷71弄8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