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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50101
- 處分日期
- 2022/05/25
- 違規日期
- 2022/04/22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從事餐館業產生噪音,本市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3月16日前往稽查,經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3.2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限於111年4月18日前完成噪音改善。於111年4月22日至現場進行限期改善複查,貴公司正營業中產生噪音,於20時48分現場量測全頻之均能音量為62.6分貝,仍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仙水里光復路一段三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東區仙水里光復路一段37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