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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30015
- 處分日期
- 2017/03/17
- 違規日期
- 2016/12/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纖維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10)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004-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7日及30日派員稽查,該製程當時申請異動中,其中部分製程尚未作業,現場僅熔融作業區(EJg5)、計量抽絲頭區(EJg7、EJg8)、牽伸作業區(EJh0)作業中,現場查核製程計量抽絲頭區(EJg6、EJg7、EJg8)之廢氣流向管線設有廢氣轉換閥門及互通管線,各分別連接至洗滌塔(AJ05、AJ06、AJ07),致製程之廢氣流向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且未取得試車同意而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庄里中山路三段三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三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