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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文號
40-099-08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8/09
違規日期
2010/04/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30日。
裁處依據
貴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廢顯/定影液(R-2504)每月最大產生量為0.1公噸,惟實際數量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本案未依規定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款規定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
統一編號
07861340
更新時間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