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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頂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7003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29
違規日期
2024/02/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代表於113年2月27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案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配合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收受佳億化工企業社及尤爾衛之廢塑膠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京吉二路四一號一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統一編號
8500681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