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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7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13
違規日期
2021/01/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桃市環排許字第H2960-03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查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與貴公司於109年1月至6月期間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量:49.8 ~ 61.4 CMD,已超過核准許可排放總量(30 CMD)10%以上,貴公司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一樓)
統一編號
5327375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