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吉福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吉福畜牧場

文號
30-113-08003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8/22
違規日期
2021/10/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厭氣池設置沉水馬達連接軟管,繞開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逕以計時器控制,抽引該池廢水至放流管後排放
裁處書主旨
本案業於110年10月22日完成繞流管線封管作業,認定完成改善。另原應處罰鍰新臺萬60萬元整,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扣抵規定扣抵應支付公庫之100萬元, 故處罰鍰新臺幣0元。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本府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金段四八六地號,福金段四八七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金段48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